寧德市教育局發布最新提醒,事關……
2026年寒假將至,各類校外培訓活動將進入高峰期。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持續鞏固“雙減”工作成果,營造健康、公平、有序的校外培訓環境,現就做好寒假期間校外培訓安全風險防范工作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堅守安全紅線,構筑全方位風險防護體系
安全是辦學不可動搖的底線,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將安全管理貫穿于辦學全程。
1.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在寒假開班前,必須對辦學場所開展一次覆蓋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用電用氣安全以及周邊環境安全的全面自查自糾。(1)消防設施檢查: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絕對暢通,嚴禁在公共區域及室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2)火源管控:培訓期間嚴禁在場所內外進行動火動焊作業,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2.健全應急與日常巡查機制。(1)制定并完善切實可行的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寒假前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的應急疏散演練,相關記錄須存檔備查。(2)營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每2小時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制度。
3.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與管理。(1)定期對全體教職員工(含安保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應急處置能力訓練。(2)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制度,堅決不得聘用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所有教學教研人員資質(教師資格證或相應專業技能資格)須在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二、嚴守合規底線,杜絕任何形式的違規培訓
依法合規是機構立足之本。各機構須嚴格遵守國家“雙減”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堅決抵制違規辦學行為。
1.嚴禁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是嚴防反彈的關鍵期,特此提醒:(1)要遵守時間紅線: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線下非學科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2)要遵守行為紅線:嚴禁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冬令營”“研學”“AI自習室”“思維訓練”等任何名義,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近期,國內多家無證非法辦學培訓機構被重罰,各機構須引以為戒。
2.確保資質齊全與信息公開。(1)必須確保《辦學許可證》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合法、齊全、有效,并在場所顯著位置公示。(2)應主動、如實公示所有培訓項目的課程內容、課時、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誠信接受社會監督。
三、規范經營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規范的經營行為是防范糾紛、建立信任的基石。
1.嚴格執行收費監管。(1)必須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非學科類培訓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3)所有預收費須全額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指定的銀行監管賬戶,實現資金有效監管,鼓勵探索“先學后付”模式。
2.規范宣傳廣告行為。(1)不得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發布校外培訓廣告。(2)杜絕使用“保過”“提分”“速成”“最優質”“第一名”等夸大、虛假的承諾性和絕對化用語。
3.審慎開展特殊項目培訓。對于體育、舞蹈、科技實驗等具有一定身體對抗性、器械操作風險或特殊場地要求的培訓項目,機構必須承擔更高的安全管理責任,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具備專業急救能力的人員,并對學生進行充分的安全教育。
四、壓實主體責任,主動接受監督與檢查
各機構需深刻理解政策初衷,立即對照上述要求開展全面自查自改,將規范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寒假期間,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持續拓寬投訴舉報渠道,并聯合市場監管、消防、公安等部門加大聯合檢查力度。對于無視法律法規、頂風違法違規的機構,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包括但不限于責令立即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罰款,直至吊銷辦學許可,并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曝光。
各地若發現違規學科類培訓線索,可通過撥打市、縣教育局電話投訴舉報: 寧德市教育局:0593—2915663
蕉城區教育局:0593—2987016
古田縣教育局:0593—3830063
屏南縣教育局:0593—3309925
周寧縣教育局:0593—5622510
壽寧縣教育局:0593—5522128
福安市教育局:0593—6587626
福鼎市教育局:0593—7830789
柘榮縣教育局:0593—8352179
霞浦縣教育局:0593—8635805
東僑區教育局:0593—2831539
請各機構以對學子、對社會、對行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共同守護來之不易的“雙減”成果和安定祥和的社會氛圍,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健康、充實、愉快的假期。
特此提醒。
寧德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來源:寧德市教育局
編輯:何冰如
審核:陳姜燕 周邦在
責任編輯:何冰如
(原標題:寧德市教育局發布最新提醒,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