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訪談|凌晨:加緊完善綜合行政執法機制
去年,我市下發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市本級保留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農業、海洋與漁業等5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市本級全面完成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同時,各地也參照市級改革方案陸續完成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為此,市政協委員凌晨認為,加緊完善綜合行政執法機制,對于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效率意義重大。
凌晨建議,盡快出臺“三定”方案,制定權責清單,明晰行業主管部門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按照行政執法流程和要求,細化線索移送、案件調查、技術支持、案件執行等工作要求,確保工作相關環節流程有章可循。強化執法信息交流共享,加強行業主管部門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及時互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法標準、法規解釋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避免出現法律和政策執行盲區。嚴格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及協同監管責任,完善行業主管部門、綜合執法部門聯合檢查機制,推行“綜合查一次”,避免重復檢查。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陳莉莉
編輯:邱祖輝
審核:藍青 梁輝約
責任編輯:邱祖輝
(原標題:委員訪談|凌晨:加緊完善綜合行政執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