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以“一保兩促”助推案件實質性化解
寧德網(記者 郭曉紅 通訊員 江靜) 近日,霞浦法院受理一起原告李某某與被告福建某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通過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創新采用保全扣劃的方式,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
據悉,2019年,李某某與福建某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一份協議,約定裝修工程項目由李某某施工。項目完工后,質保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問題,被告公司應于2023年1月16日支付質保金,但其向李某某支付部分質保金后,尚余款項未支付,李某某向法院起訴并申請對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進行保全。案件受理后,霞浦法院依照李某某的申請采取保全措施足額凍結到相應款項,并組織當事人調解以確定欠付工程款數額,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實現了“以保促調”的目的。
因李某某擔心解除保全后相關款項被轉移,而被告公司除被凍結賬戶外無其他資金可用于支付案涉款項。案涉款項如何支付陷入困境,根據往常做法,該案將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以扣劃案涉款項。為避免增加當事人訴累,減少強制執行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霞浦法院引導當事人申請以“直接從保全財產中扣劃”方式替代“當事人申請執行”,隨后,被告公司自愿申請在保全款中直接扣劃應付款項支付給李某某,霞浦法院據此依法作出扣劃裁定,實現了“以保促執”的效果,也實質解決了當事人訴訟需求。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能動司法,既要轉變傳統觀念,也要落實具體行動。用好用活保全“硬措施”,霞浦法院通過采取“以保促調,以保促執”舉措,助推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為探索執源治理提供新路徑。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