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工勞監函字〔2025〕6號
寧德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全市各用人單位:
年關將至,為保障廣大勞動者按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關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部署,根據《工會法》《勞動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福建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福建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等政策要求,現就以下事項提醒各用人單位:
一、依法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通過銀行轉賬或者以現金的形式將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依法保障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勞動者相關權益。
二、規范簽訂勞動協議。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實行用工實名制管理。明確勞動報酬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由平臺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明確勞動定額標準、抽成比例、計件單價、勞動報酬支付周期、考核辦法等勞動報酬規則。
三、認真執行工資保障制度。向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平臺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適用勞動者實際工作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四、落實工程建設領域特別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置維權信息告示牌。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超過1個月。
五、及時主動整改拖欠勞動報酬隱患。對勞動報酬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發生爭議時,積極協商解決,主動接受、配合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會和其他有關部門對保障勞動者勞動報酬工作的監管和監督。
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是我們共同的心愿。讓我們一起努力!
寧德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寧德市總工會代章)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