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省擔任省長期間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一項重大改革,對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20多年來,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囑托,認真傳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時關于林業改革發展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持續深化林改,破除瓶頸障礙,創新體制機制,有力促進了林業發展、林農增收和林區和諧。202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支持我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以下簡稱深化林改先行區)。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林改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用好國家賦予的先行先試政策,加快建設深化林改先行區,促進林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省委省政府制定印發了《福建省建設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加快建設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持續推進現代林業強省建設,著力打造全國深化林改先行區。在調動發展動能上走前頭。鼓勵林權流轉,引導多元主體合作,推進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和高效經營,促進林興民富。至2025年,每年新增新型林業經營主體200家以上、林權流轉200萬畝以上。在暢通“兩山”轉化上走前頭。通過產業化利用、生態化補償、市場化交易,推動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更好實現生態產品價值。至2025年,全省林業產業總產值達8500億元,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年總價值量達1.35萬億元。在統籌保護發展上走前頭。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可持續經營,提升森林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至202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繼續保持全國首位,森林蓄積量增加2000萬立方米。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3個部分,其中重點任務包括10個方面:
(一)在推進“三權分置”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行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長期穩定集體林地家庭承包關系,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內的,發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確認延包合同。二是鼓勵林地經營權流轉,完善林權流轉服務體系,支持探索林地經營權流轉補助機制。三是支持創建林權流轉網絡服務平臺,加強林權流轉服務。
(二)在優化林權管理上先行。重點抓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妥善解決林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完善林權確權登記、監管、流轉、評估、抵押、處置、糾紛調處等機制。二是免收林權變更登記、更正登記、抵押登記等不動產登記費,免收首本林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對已登記的整宗林地申請變更、轉移、抵押登記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新提交林權地籍調查成果。三是引導加快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經營權申請登記發證工作,依法發證后可作為林權抵押貸款、申報林業項目、申請林木采伐等的憑證。四是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賦予自留山經營權流轉和融資擔保權能,完善自愿有償退出政策。
(三)在推進規模化股份制經營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標準化建設,培育壯大一批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二是推廣林票、林業股份合作經營等模式,鼓勵各類企業參與林業經營,引導多元主體合作經營。三是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國有林場經營性收入分配激勵機制,鼓勵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合作經營。
(四)在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優化生態公益林等林業空間布局,科學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對非重點區域天然林允許開展撫育、復合生態修復等措施。二是扎實做好全國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工作,支持中幼林撫育,探索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的管理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國有林場探索建立近自然經營技術體系,支持現代林業科技園區建設。三是實施全省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和重點區域林相改善行動,加快建設針闊混交林、復層異齡林、生態景觀林。
(五)在創新采伐制度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實行林木采伐限額5年總額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完善告知承諾審批制度,探索開展天然林近自然經營和人工商品林按面積批準林木采伐試點。二是將林木采伐限額指標分配、林木采伐許可申請和審批及采伐監管情況納入政府公開事項目錄清單。三是組織對以各種名義禁止或限制合法的林木采伐行為的清理工作,確需禁止或限制的,應依法對林權權利人給予經濟補償。
(六)在發展綠色產業上先行。重點抓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省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扶持竹產業、花卉苗木、林下經濟、生態旅游等綠色富民產業發展。支持林區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林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二是深入推進竹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鼓勵預算單位按照規定積極采購木竹結構建筑、木竹建材及竹產品。三是支持發展森林旅游、森林康養和自然教育等項目,按照配套設施用地需求進行點狀布局。四是高層次推進閩臺林業融合發展。
(七)在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落實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天然林停伐管護補助等政策,爭取穩步提高標準,繼續實行分類補償、分級補助。二是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重要生態區位非國有商品林贖買、租賃、入股、改造提升等改革。三是建立健全古樹名木保護補助制度。
(八)在拓展林業碳匯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推進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市建設,加強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管理。二是依托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等平臺穩步推進林業碳匯交易。三是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九)在推進林業金融創新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普惠金融產品,積極拓展抵押物范圍,提高林權抵押率,創新花卉設施、林業經營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探索基于碳匯權益的綠色信貸產品,推廣線上金融服務。省級財政要做好林業貸款貼息資金保障。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林業企業發行債券。三是鼓勵林權收儲機構采取市場化方式收儲分散林權,為林權抵押貸款提供擔保服務,完善出險林權快速處置機制,繼續實施森林綜合保險。
(十)在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上先行。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林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等模式,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二是持續推進林業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深化林業科技服務,加強林業社會化服務。三是實施智慧林業“123”工程,完善資源監管、業務應用、政務服務三大應用體系。
四、關鍵詞詮釋
(一)集體林地“三權分置”:指集體林地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即林地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歸農戶,經營權歸實際經營者。
(二)林票:三明市創新推出“林票制”改革,由國有林場與村集體、村民采取出讓經營、委托經營、合資造林、林地入股等模式開展合作,并對村集體收益部分制發可流轉、質押的林票,其中30%歸村集體、70%按人口均分給村民;國有林場對其制發的林票進行兜底保證,對擬退出合作經營的,由國有林場按林票金額加上3%的年度單利予以兜底回購。
(三)地票:漳州市率先探索發放林業地票,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以提供林地方式入股參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從事合作造林或經營現有林,并由國有企事業單位按村集體所提供的林地折算投資份額制發的股權收益憑證。
(四)碳票:三明市率先發放林業碳票,是指三明市內權屬清晰的林地、林木、依據《三明林業碳票碳減排量計量方法》,經第三方機構監測核算、專家審查、林業主管部門審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簽發的碳減排量而制發的具有收益權的憑證,賦予交易、質押、兌現等權能,單位為噸(以二氧化碳當量衡量)。
(五)福建智慧林業“123”工程:福建省林業局為提升林業管理服務水平,扎實推進福建智慧林業“123”工程,即建設“一個中心(林業大數據中心)、兩大平臺(公務和便民兩大服務應用平臺)、三大體系(資源監管、業務應用、政務服務體系)”。
(六)“三多”改革試點:為加快推進我省深化林改先行區建設,福建省林業局決定開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聯營、多重服務”為重點的“三多”改革試點,切實增強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打造一批凸顯福建特色、亮點的深化林改綜合試點,為全國深化林改提供更多福建經驗。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