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被同學打進ICU,網友:未滿14歲不是保護傘!
12月4日
廣東陽春一名13歲男
生遭同學毆打致腦出血
至今仍昏迷不醒
記者走訪了
受害者目前所在的廣州珠江醫院
一名國內頂級顱腦創傷專家在會診時表示
患者已錯過最佳的搶救時間
搶救難度極
大醫院專家團隊會繼續盡全力救治
警方:此事已列為刑事案件
12月7日
陽春市教育局有關工作人員答復記者
“具體情況以官方通報為準
若后續有進展可能會再通報”
陽春市八甲派出所表示
目前此事已列為刑事案件
案件已移交陽春市公安局刑偵大隊
正在依法處理
6日晚
當地鎮政府代表向家屬透露
警方“抓”了3人
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
另外2人被送至茂名某教育學校
3人中
1人滿14歲,2人滿13歲

傷者目前仍在廣州珠江醫院ICU治療(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醫生: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醫生說孩子的希望只有萬分之一”
受害者家屬告訴記者
國際神經創傷協會主席
全國顱腦創傷與神經重癥學科帶頭人
江基堯教授說
鎮上醫療條件不足
轉送患者過程中
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
“太重了,太晚了
盡管如此,我們也不放棄
專家團隊還會全力以赴
盡一切努力挽救”

受害者家屬:
打人方始終未出面
“不認識打人者家屬
他們一直沒有和我們聯系過
一個電話都沒有”
受害者家屬廖叔叔說
現場兩位中學老師代表出面
墊付了患者目前的醫藥費用
打人者家屬未出面
網友:未成年不應該是免死金牌!
網友們紛紛表示
“未滿14歲不是保護傘”
“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施暴者的免死金牌”
“對施暴者嚴厲懲罰”

律師:傷人者或需負刑事責任
記者就此事件
采訪了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
律師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潘翔
他表示,針對特定的犯罪
經特別程序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由原來的14周歲下調至12周歲
“具體到這個案件
如果被害人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的
其傷情大概率會被鑒定為重傷
屬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施暴者
應負刑事責任的范圍
如果施暴者中有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的
能否按照刑法規定的犯故意傷害罪
核準追訴刑事責任
還需公安機關偵查和檢察機關審查認定”
必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以儆效尤
在課間把同學打到昏迷不醒、性命垂危
此案再次刷新了人們對校園暴力傷害程度的認知
是否真的如受害者家屬所說
僅僅因為未幫助做作業就被打?
打人者的行為未免太霸道也太惡劣
這是第一次出現的霸凌
還是已私下發生多次?
很多疑問和細節還需要調查清楚
這次惡劣事件的發生
究其原因還是施暴者缺乏
對法律和生命的敬畏
必須依法追究
打人者及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以儆效尤
學校和家長也應加強教育和監管教育
引導青少年敬畏生命、敬畏規則
禁止使用暴力
并時刻注意孩子的異常情緒
及時掐滅校園暴力的苗頭

來源:央廣網
編輯:陳娥
審核:林翠慧 周邦在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