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十條措施 鼓勵引導民營經濟參與民政民生事業
近日
福建省民政廳印發
福建民政促進
民營經濟發展的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和省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助力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鼓勵引導民營經濟參與民政民生事業,共同營造宜商惠商的良好社會氛圍,結合我省民政工作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養老服務業,共同打造“福見康養”體系
1.培育我省民營養老服務特色品牌。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共同參與構建“居家有服務、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機制、市場有選擇”的“福見康養”養老服務體系,培育和選樹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養老服務企業,積極推動我省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培育不少于2家省級以上民營養老服務龍頭企業,支持其科學構建品牌架構體系。(責任單位:廳養老服務處,各設區市民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以下均需各設區市民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落實,不再列出)
2.支持民營企業依托“互聯網+”提供就近便捷養老服務。2024年底前,支持試點建設不少于30所滿足養老院管理和養老服務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統的“智慧養老院”。逐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吸引民營資本參與推廣特殊困難老年人“平安寶”服務,依托通信網絡、智能呼叫、互聯網等科技手段,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線上“一鍵呼叫”與線下“上門服務”相結合。(責任單位:廳養老服務處)
3.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領域產教融合、社企合作。搭建省級“產學研”一體化的養老服務人才“育選用”平臺和基地,深化智慧養老等領域的技能人才培養。2023年至2025年,每年培養培訓養老護理員1萬人以上、養老院院長300人以上、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500人以上。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不少于1名社會工作者。(責任單位:廳養老服務處、社會工作處,省民政學校、省老年人活動服務中心)
4.支持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推廣數字化假肢矯形器制作技術應用,至2027年底實現我省5家以上民營企業具備數字化假肢矯形器數字化制作技術服務能力。扶持民營企業作為假肢矯形器數字化技術服務網點,建立“互聯網+”康復輔助器具服務網絡。(責任單位:廳社會事務處,省康復輔具技術服務中心)
二、提升民政管理服務效能,助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5.推動民政政務服務“一網好辦”。承接國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及實施規范,統一全省民政行政許可事項標準。加快民政政務服務自建系統數據接口標準化改造,實現服務過程、結果數據規范化匯聚共享。推動不少于10項高頻政務服務接入民政部“民政通”APP。推動政務服務“免申即享”相關工作,推廣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廳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處、社會組織管理局、養老服務處)
6.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以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領域為重點,培育發展相關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依法進行登記。鼓勵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研究制定行業發展秩序的自律規約,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規范健康的行業發展秩序。(責任單位:廳社會組織管理局、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處)
7.持續推進助力市場主體減負紓困工作。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合法合理收費,不斷強化勤儉辦會意識和服務企業能力,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引導行業協會商會采取會費減負等措施,主動減免經營困難會員企業的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降低盈余較多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力所能及地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廳社會組織管理局)
三、鼓勵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以共享發展增進民生福祉
8.加快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營企業、社會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具備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為困難群眾提供巡訪探視、照料護理、康復訓練、送醫陪護、尋親助返、心理疏導、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類社會救助。至2025年底實現服務類社會救助覆蓋全省80%以上縣(市、區)。(責任單位:廳社會救助處)
9.深化拓展“陽光1+1”牽手行動。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動員會員企業參與“陽光1+1(社會組織與老區村)”牽手計劃行動鄉村振興平臺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老區脫貧戶發展生產、穩定就業的推進老區鄉村振興特色優勢產業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在三明市、龍巖市各推動10個高質量發展示范村建設試點工作,鼓勵民營經濟與示范村深度合作,促進優勢互補、產業融合、共贏發展。(責任單位:廳老區工作辦公室、社會組織管理局)
10.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以“福建慈善獎”評選表彰為契機,完善公益慈善政策機制,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勵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依托“中華慈善日”“福建慈善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宣傳民營企業慈行善舉,大力弘揚樂善福行、崇德向善、致富思源、兼濟天下的企業家精神和慈善理念。(責任單位:廳慈善事業促進處)
全省民政系統要深入貫徹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項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充分學習借鑒“晉江經驗”“千萬工程”等實踐成果,積極探索創新民政領域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福建篇章貢獻民政智慧與力量。
來源:福建日報、福建民政
編輯:陳娥
審核:林翠慧 周邦在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