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住房公積金!寧德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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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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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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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落實省政府穩定房地產市場、提振住房消費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國家生育支持政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惠民安居”的保障作用,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閩建房〔2026〕1號),結合我市實際,優化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
一、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一)支持裝修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自購房備案合同載明的交付日期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6個月后、5年內,可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500元裝修標準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只能申請裝修提取一次,后續產權人申請裝修提取應與該住房上次的裝修提取日期間隔滿12個月。
(二)支持購買車庫(位)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省內購買與所購自住住房同一小區有獨立產權車庫(位)的,自取得車庫(位)備案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6個月后、3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每套住房限配一個車庫(位)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最高可提取20萬元。
同一個車庫(位)在12個月內只能申請車庫(位)提取一次,后續產權人申請車庫(位)提取應與該車庫(位)上次的提取日期間隔滿12個月。
當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0%時,暫停辦理購買車庫(位)、裝修提取業務。
二、放寬提取時間限制
(一)職工本人及配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其中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后申請提取,已辦理住房貸款的除外。
(二)取消提取業務(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除外)辦理須“距離上次提取時間間隔滿一年”的限制。
三、優化代際互助提取
2026年1月1日起,職工在省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父母、子女可共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四、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職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參與老舊危舊房屋更新改造項目的,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項目中個人實際出資部分。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執行。
五、支持外國人才安居
在本地就業的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經科技、人社等部門認定的外國人才,可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與國內繳存職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權利。
六、優化公積金貸款支持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2026年2月1日起,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參照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
(二)鼓勵“賣舊換新”。2026年2月1日起,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省內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2個月內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參照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此件主動公開)

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職工合理住房消費,落實國家生育支持政策,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閩建房〔2026〕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更好滿足多孩家庭、剛需家庭等重點群體住房需求,提振房地產市場信心,充分發揮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
二、主要內容
(一)擴大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為進一步支持職工合理住房消費,拓寬公積金使用場景,我市在全省首批推出裝修、購買車庫(位)提取政策,提升政策普惠性。
一是支持裝修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所購住房裝修。
1.提取時限:自購房備案合同載明的房屋交付日期,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6個月、5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
2.提取額度:按不動產權證上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乘以每平方米1500元計算,單套住房最高可提取20萬元;
3.提取材料:購房備案合同(附查房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銀行卡;
4.交易限制: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只能申請裝修提取一次,后續產權人申請裝修提取應與上次裝修提取間隔滿12個月。
二是支持購買車庫(位)提取。明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省內購買與所購自住住房同一小區,且擁有獨立產權的車庫(位)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時限:自取得車庫(位)備案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6個月、3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一手車庫(位)以發票或備案合同載明時間為準,二手車庫(位)以不動產權證書載明時間為準;
2.提取額度:每套自住住房限對應一個車庫(位)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單車庫(位)最高可提取20萬元;
3.提取材料:購置車庫(位)發票、自住住房及車庫(位)的備案合同(附查房證明)或不動產權證書、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銀行卡;
4.交易限制:同一個車庫(位)在12個月內只能申請車庫(位)提取一次,后續產權人申請車庫(位)提取應與上次車庫(位)提取間隔滿12個月。
此外,根據《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當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0%時,啟動二級預警防控措施,暫停辦理裝修、購買車庫(位)提取業務,優先保障剛需住房消費需求,維護公積金資金池流動性與可持續運行。
(二)放寬提取時間限制
一是優化住房消費類提取時限。修訂《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將提取時限由1年放寬至3年,給予職工更充足的資金規劃周期。其中購買二手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的,需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后方可申請提取。
二是取消部分提取業務時間間隔限制。為進一步滿足職工住房消費需求,充分釋放賬戶沉淀資金。取消《寧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六條中“職工本人及配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距離上次提取時間間隔滿一年”的規定。本次取消時間間隔限制的提取情形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等改造、裝修、購買車位(庫)等。
租房提取特殊說明:目前僅寧德城區、屏南、古田實現不動產數據共享,其余縣(市)尚不具備數據共享條件,因此租房提取仍執行原規定,即間隔滿1年方可提取1次。每個繳存職工每次提取額不超過12000元,多子女家庭的每個繳存職工每次提取額不超過14400元。
(三)優化代際互助提取
聚焦職工家庭住房消費協同需求,2026年1月1日起購房的,在延續2025年省內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政策的基礎上完成兩大升級。一是支持范圍擴大。代際互助提取覆蓋至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類型行為。二是提取規則優化。取消“優先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賬戶余額”的前置限制,購房職工父母、子女可同步提取住房公積金。充分發揮了家庭資金協同效應,切實減輕職工家庭購建房資金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購房提取代際互助政策僅適用于2025年1月1日(含)之后發生的購房行為。
(四)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積極落實省住建廳城市更新工作部署,將公積金保障范圍延伸至老舊危舊房屋更新改造領域。職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納入本市老舊危舊房屋更新改造項目的,可參照“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該項目中職工個人實際出資部分。為確保政策落地規范,執行有序,具體實施細則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合我市實際,另行制定并公布執行。
(五)支持外國人才安居
進一步破除外國人才在本地安居的政策壁壘,在《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現有規定基礎上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將在我市就業,經科技、人社等部門認定的外國人才納入保障范圍,實現與國內繳存職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權利,提升我市對外國人才的吸引力和安居承載力。
(六)優化公積金貸款支持
聚焦多子女家庭、“賣舊換新”等重點群體和住房消費需求,優化我市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助力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是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自2026年2月1日起,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享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二是鼓勵“賣舊換新”住房消費。自2026年2月1日起,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省內出售自有住房后(須提供出售證明),自出售之日起12個月內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我市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享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咨詢單位: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咨詢熱線:0593-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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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邱祖輝
審核:藍青 吳明順
責任編輯:邱祖輝
(原標題:事關住房公積金!寧德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