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住房公積金新變化!事關這些人→
為穩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有效發揮制度普惠作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出臺《寧德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加大對本市靈活就業人員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放寬繳存條件
“只要在我市靈活就業,無論職業類型、戶籍歸屬,符合條件均可自愿繳存。”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管理辦法》破除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前置條件壁壘,覆蓋快遞員、主播等新業態從業者;調整年齡范圍,年滿16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參繳,擴大覆蓋群體。此外,明確將“港澳臺同胞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納入繳存范圍,擴大制度覆蓋。
優化繳存規則
此次取消比例限制,允許靈活就業人員每月自主選擇繳存金額,適配其收入波動大的特性。靈活繳存模式,可選“托收代扣、自主繳存、托收與自主繳存結合”三種模式,減輕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每次繳存金額應不低于當年我市月繳存額下限,每月繳存總額不超過當年我市月繳存額上限。每月至少繳存一次,斷繳則當月不計入連續繳存時間。賬戶自開立之日起6個月內未完成首筆繳存且賬戶余額為零的將自動銷戶。賬戶已銷戶的,自銷戶之日起滿6個月后方能再次繳存。
靈活提取管理
《管理辦法》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家庭名下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靈繳公積金”可直接辦理銷戶提取,不受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6個月限制。單位繳存職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的,轉入的“在職公積金”須滿6個月后方可辦理銷戶提取。靈活就業人員其他住房公積金提取參照在職職工提取管理規定執行。
“就業身份轉換,權益無縫銜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職工可身份互轉,異地繳存公積金也可轉入本市,連續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優化貸款政策
《管理辦法》降低貸款繳存門檻,在我市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貼息貸款。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貸款額度根據繳存情況、繳存金額及繳存時間,實行“多繳多貸,長繳長貸”的原則,設置貸款額度測算公式,兼顧公平與安全。
此次還新增了貸款利息獎勵。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辦理貼息貸款且金額達到25(含)萬元的,貸款發放后正常連續還款12期(含)以上,可領取一次貸款利息獎勵。靈活就業人員家庭第一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一套住房的,借款人可一次性獲得3000元貸款利息獎勵。靈活就業人員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可一次性獲得2000元貸款利息獎勵。獎勵不重復領取,獎勵執行時間從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管理辦法》細化了違約情形,出現貸后停繳或逾期的,公積金中心有權停止貼息,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新增了回購條款,允許公積金中心適時贖回貼息貸款,增加貸款資金管理靈活性。同時,新增違規處理規定,明確靈活就業人員違規辦理業務的,參照在職職工騙提騙貸處理規定執行,公積金中心有權追償已支付的資金。《管理辦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記者 陳薇
編輯:陳娥
審核:劉寧芬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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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娥
(原標題:寧德住房公積金新變化!事關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