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案例入選全省2025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近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2025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涉危險廢物、自動監測),我市壽寧縣芹洋鄉景山林場非法排放危險廢物案入選。
據了解,2025年3月12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壽寧生態環境局對芹洋鄉景山林場固廢傾倒點現場檢查,發現一處未采取防滲措施的坑塘內存在大量不明物質,并伴有刺激性氣味。該坑塘上方用竹木支撐、彩條布及土層掩蓋,極具隱蔽性。經鑒定,確認傾倒的固體廢物為危險廢物,危險特性為毒性、腐蝕性,經挖掘稱重,該傾倒點內共清理出涉案危廢及受污染土壤39.1噸。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壽寧生態環境局立即對此展開立案調查,并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部門偵辦。同時,壽寧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檢察院、屬地政府等對傾倒點進行危廢查封、扣押,開展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和危廢處置工作。目前,案件正處于偵辦階段。
壽寧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案在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同時,啟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通過檢察公益訴訟,追究生態損害侵權責任,并在完成傾倒點危廢和受污染土規范處置后,使用新土回填植綠,確保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復。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記者 張瑜 通訊員 吳麗枝
編輯:何冰如
審核:藍青 周邦在
責任編輯:何冰如
(原標題:我市一案例入選全省2025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