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包記美食坊虛假宣傳被罰
案由:古田縣包記美食坊虛假宣傳案
案情:古田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月15日在12315平臺上接到消費者舉報:古田縣包記美食坊通過在抖音平臺上注冊的“包記包舟焱的小店個體店”網店,對外發布“福建特產包記百年鹵味全家福2斤裝包郵(匠心制作)馬上漲價!!”的銷售頁面上虛假宣傳該鹵味小吃馬上漲價,誤導消費者。
2023年2月24日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已經自行刪除上述銷售頁面中的“馬上漲價”一詞。上述廣告由當事人請人制作,廣告費用200元。該廣告內容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所認定的虛假廣告,其行為“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了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鑒于當事人具備減輕處罰的情形,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600元。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