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立昀任屏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職務
屏南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霍立昀代理
屏南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決定
(2025年年12月31日
屏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第十三款規定和屏南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名,屏南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屏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霍立昀代理屏南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來源:屏南人大、寧德廣播電視臺
編輯:陳姜燕
審核:林宇煌 林珺
責任編輯:陳姜燕
(原標題:霍立昀任屏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