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本”不“終止”,屏南法院三日扣押三輛機動車
3月19至3月21日,屏南法院執行局通過執行威懾與教育引導相結合的工作模式,3天時間順利扣押三輛涉執機動車,推動案件實現“主動履行+高效執結”的雙贏效果。
法官在查封車輛
據悉,被扣押的三輛機動車的當事人均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還款義務,被屏南法院依法查封了名下車輛,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因無法實際查找并控制到車輛,又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上述案件均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處理。
“終本”不“終止”。屏南法院立足縣域實際,聯合縣公安局搭建“執行+公安”聯動機制,縣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查找到上述三名被執行人車輛相關信息,發現三輛機動車當前處于屏南縣范圍內。承辦人員當即通過電話明確告知三名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可能造成的后果,通過“預警+釋法”雙管齊下的方式,3名被執行人均表示愿意配合執行,主動將三輛涉執機動車交由法院依法處理。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吳枋宸 通訊員 姚海嬌 文/圖
編輯:邱祖輝
審核:劉寧芬 吳明順
責任編輯:邱祖輝
(原標題:“終本”不“終止”,屏南法院三日扣押三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