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保全鋪路,調解加速
從“公告送達”,到“自動現身”要求調解,法院通過保全措施找出“隱身”被告。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調解該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推動案件從“無解”到“有解”。
原告某傳媒公司是一家由國外某公司全資投資的中國公司,經授權獲得該國外公司原創動漫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等多項著作權。被告游某未經授權,擅自在淘寶店鋪銷售使用原告公司原創動漫卡通形象的產品。2025年3月,原告以被告侵害其著作權為由訴至福鼎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電話、郵寄、上門送達等方式均無法聯系到被告,最終只能通過公告送達訴狀、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材料。為更好地解決雙方的糾紛,承辦法官建議原告申請對被告游某采取保全措施,希望通過凍結線上支付賬戶迫使被告主動現身。在被告的微信、支付寶等賬戶被凍結后不久,被告游某便主動與法院取得聯系,并表示希望能通過調解解決糾紛。因游某身在外地,承辦法官遂在線為雙方當事人組織“面對面”調解。經過法官的釋法說理和利弊分析,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次日,被告一次性支付賠償款,原告在收到款項后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解除保全措施。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吳枋宸 通訊員 王雅麗
編輯:邱祖輝
審核:陳小蝦 吳明順
責任編輯:邱祖輝
(原標題:福鼎法院:保全鋪路,調解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