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吳澤金辭去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
等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10月31日
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寧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因選派擔任鄉村振興指導員,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吳澤金辭去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及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責任編輯:何冰如
